(法新社華盛頓25日電) 美國6家科技大公司今天和司法部達成協議,不再對員工祭出不准跳槽的「競業條款」,今後這些科技公司可以彼此挖角。

蘋果公司(Apple)、谷歌(Google)、英代爾(Intel)、Adobe System、直覺公司(Intuit Inc.)和皮克斯動畫公司(Pixar),過去對員工有所謂的「不互挖角」協議。

副助理檢察長伯斯特(Molly Boast)說:「新的協議解決了司法部(對科技公司)擔心不互挖角協議違反反托辣斯規定的憂慮。」

司法部表示,這幾家科技公司過去都不會透過所謂的「冷不防電話」(cold-calling)挖角個別員工。

但是司法部認為該協議「擾亂了勞動環境中,正常的價格制定機制。」

在跟司法部門討論新協議的時候,上述6大科技公司都不承認有違法情事。

如果美國華盛頓地方法院接受新的協議,有效期將為5年。(譯者:中央社賴秀如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aF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