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俞泊霖/龍井報導〕龍井鄉藝術街一間店家,遭投訴時薪僅85元,且臨時辭職還被扣6天薪水,等於是一頭牛被剝兩次皮,由於現行最低工資是95元;縣府勞工處表示店東薪資給付不足,還違法扣薪,明顯違反勞基法,建議有類似勞資糾紛的民眾,可直接申訴或申請勞資協調。投訴者指出,她在藝術街一家藝品店打工,每天工作約5小時,時薪僅85元,依照店規,離職若沒在1個月前告知,要扣3天薪水,她因家中有要事,近日不得已提出辭呈,老闆卻扣了她6天薪水。投訴者指出,自己每天辛苦工作,賺取微薄薪資,離職卻被扣這麼多天薪資,實在不合理,向老闆詢問,老闆竟然告知所謂的扣3天薪水,指的是店面營業時間,也就是10小時,因此她等於被多扣一倍,也就是扣了6天薪水。勞工處勞資科科長廖宗侯說,最低工資時薪是95元,雇主明顯給付不足,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濫扣薪資,由於兩者都違反勞基法,有類似糾紛的員工,可直接提出證據向勞工處申訴或申請勞資協調,要求雇主給付足夠薪資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aF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